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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终末之序 类型:奇幻玄幻 作者:若尘无絮 角色:元宝若尘无絮 《终末之序》男女主角元宝若尘无絮,是小说写手若尘无絮所写。精彩内容:大明王朝中部,广阔的平原上,玄木城矗立这是大明中部地区最大的城池之一,也是中部军队的驻防地,也就是车军的驻地玄木城盛产的玄木,是大明战略性物资,除却固定的百姓生活使用的玄木木材以外,其他的玄木种植地隶属城主府,由城主直接管理,甚至连玄木城直属的郡县高级长官也无法调动而这里的城主,正是由车军将军单良兼任的但是单良对于政务几乎没有任何兴趣,城主的大权落在了单良的大儿子单云杰手里所幸云杰并不像...

第7章 有方 在线试读


自从家里多了位先生,元宝的生活变化极大。且说以前糊弄糊弄就能过去的三餐,现在都不好意思在先生面前拿出来。而元宝的厨艺,嗯,可以毒死老鼠。当然,也不好意思麻烦司先生。

为了保障最起码的生理需求,元宝只好求助于钱前,钱前的奶奶一听家里有个先生,便把钱前赶去蹭课,当然,也为二人带来了饭菜。温和的司先生自然是乐意接受的。

不过,钱前从来不喜欢听司先生的课,每当司先生在后屋给元宝上课时,自己便以买酒为理由,跑到前院,也就是酒铺中。

再说会元宝,他本来对自己要求就很高,天天早起晚睡摆弄营生,司先生来了以后,又教给他各种各样的礼仪,以及,如何做一个好男人——打扫卫生。

于是乎,每天清晨就能看见元宝洒扫庭除,一直到入冬以后,即使是白天积水也会结冰,一直到司先生一天早上起来解手摔了一跤为止。

不过,元宝也学到了许多许多,司先生重视礼法,重视规矩,一直以长辈自居,好像这房子就是他自己的似的,不过,元宝并没有在意,多了一位家人反而让他分外开心,而且更开心的是自己有了一位老师。更何况,司先生对他来说,已经不亚于自己的爹娘。

元宝很喜欢诗歌,但很少看那些骈文,这与司先生又不太一样。元宝从来就没见过除了授课以外的时间司先生在看诗歌或者骈文,总是喜欢看父亲留下来的小说一类书籍。

再就是书法,司先生的字体和爹很像,但似乎又少了点什么,自己又说不出来。司先生很喜欢书法,有几次他想给酒铺写个字号挂个幌子,但被元宝婉拒了,一来全镇就这么一家酒铺,不需要什么字号,二来自己的爹也曾这么提议过,但还没来得及实施就逝世了。

半年以来,在司先生的教导下,元宝无论是诗歌还是书法都大有进步,元宝发现自己现在用自己的狼毫写字,隐隐会有金光闪出,司先生告诉他这是迈入文修的一步,再往前进,就可以像镇上老先生那样写出金色的会飞的大字,至于再往上,司先生说暂时不告诉自己。

说到自己的狼毫,就得说爹娘留给元宝的酒坛。司先生来的那天,元宝亲眼看见他用一只狼毫在酒坛的“礼”字上描了一遍,然后酒坛就…碎了,心疼了元宝好一阵,毕竟那是爹娘留下来的东西,元宝念着“岁岁平安”把碎片收拾起来,又用浆糊勉强黏在了一起,摆在了爹的书架上。

酒坛里的是一枚戒指,还有一封信,奇怪的是,信是娘写的,而元宝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娘写字,与爹的龙飞凤舞不同,娘的字小而方正,若不是信末娘署上了名,自己都怀疑这个酒坛的真实性呢。

娘的信里并没有提到爹,只说了这枚戒指是娘留下的,希望元宝戴在左手中指上,元宝照做,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

给见多识广的司先生看后,司先生说这戒指上有上古的法阵,里面可以储存一定物件。司先生尝试着打开封印,捣鼓了半天,似乎是成功了,他打开了里面的一方空间,说看见里面有一支狼毫,便给了元宝,并教了元宝如何使用这戒指。

但是司先生也说,自己并没有打开所有封印,剩下的还得看元宝自己的机缘。元宝也没有什么怨言。只是他没有发现,司先生原来使用的狼毫换了一支。

司先生全名司有方,关于元宝如何知道这个名字,那就是另一件故事。

那天司先生见元宝处理酒糟,忍不住好奇问了一句酒是什么味道。但元宝自小,爹娘就跟他说有什么遗传的酒精过敏,不能喝酒,元宝也从来没见过爹娘喝酒,也许是什么所谓的酒精过敏,也或许是爹娘不舍得?元宝从来也没喝过,自己接触的酒的味道,也就是酿造,出售以及祭奠爹娘时闻到过,所以他也支支吾吾不知改怎么和司先生描述。

所以,他来了一句“先生要不要尝尝?”

尽管自己没品尝过,但他对自己的酿酒技术极为自信,你看看全镇的人都来我这儿买酒,好吧,因为镇上只有这一家酒铺。

司先生当场拒绝,我是正经读书人,我怎么能喝这个,这不合我这一脉清修的规矩。

然而,当元宝把酒舀出来半瓢递给司先生时,司先生还是好奇地抿了一小口,皱着眉头吞了下去,好像不是很喜欢那种味道,但是自己都喝了一口,总不能倒回酒缸里吧,泼掉又不舍得,司先生只好喝掉,最后喝完,还抿了抿嘴唇。

“好喝么司先生。”元宝好奇地问。

“一般一般,嗝。”司先生有些不好意思,“以后不喝了。”

然而,说是这么说的。那天半夜,元宝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提着捣酒糟的棍子去看看是哪个小贼,就…发现了一脸尴尬拿着酒瓢准备偷酒,啊不,准备拿酒喝的司先生。

自此以后,司先生就喜欢上了酒的味道,每天晚上都要喝那么小半两。作为报酬,他把自己收藏的一些诗歌集送给了元宝。

然而,中秋节那天,司先生偏要多喝一些,元宝拦也拦不住,于是先生越喝越多。

于是乎,半夜,元宝捂着脸,不忍去看那站在屋顶的文人。

“哈哈哈,好酒,好诗!黄河之水天上来!”

“嗝,人生得意…须尽欢,莫…嗝…莫使金樽空对月!”

“呼儿将出换美酒!”

“这才是老子司有方想要的境界,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一夜,许许多多小镇居民被吵醒,看着那月光下潇洒的身影捂嘴发笑。小镇上也留下了一些不可描述的故事。

自此,司先生更加严格限制酒量,以防止再有哪家的小寡妇在大街上拉自己的袖口。

司先生也再也没提过他那一脉的规矩,大概已经是背叛到了另一脉了?不过,司先生也迷上了诗歌。

祥和二年冬,小雪日。元宝和往常一样,早早地起床,支起了窗子,寒风扑面,冻得元宝一激灵,又赶紧关上,司先生还没醒,别冻着他。

元宝把放在院内的几个酒缸和酒坛搬到了铺子里,少年的臂力已经惊人。值得一说的是,司先生虽然一直教自己诗书,却也很重视自己的体格,动不动叫自己去给小镇里的人家送酒,当然,有额外的外卖收入。

不但如此,还有什么美其名曰平衡训练啊,也就是头上,两只手上,一只脚上各放一个空酒坛,稳住站好,随着司先生的培训,时间一点一点加长,酒坛里也慢慢加上了就。还有一些什么俯卧撑之类的也就不必提了。总之,司先生希望元宝变成一个德智体美劳兼修的好娃子。

元宝走进酒铺,取来火钩捅了捅火盆,把灰倒在门外,又取了一些柴火,小心地用火折子引燃,看着一点点火星逐渐吞噬了松木柴火。屋子里也就有了热气,渐渐地暖和了起来,少年烧了一壶热水,搓着手坐在火盆前,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一会,司先生醒了。元宝把水壶提走,到了少许在水盆中,又放在外面凉了凉,用手摸摸感觉合适,便送到后屋给先生洗漱。

很快,先生出来了,他穿着黑色的长袍,绣着一朵黄色的莲花,先生是卷发,刚刚撩过热水的头发好像没有擦干,竟在冷风中冒着一丝热气。元宝这才想起来忘给先生送毛巾了,急忙把毛巾递给司先生道歉,先生摆了摆手也没有说什么。

又过了一会,院外传来了匆匆的脚步声,元宝把大门打开,是钱前来了,拐着一个小篮子,装着元宝和司先生的早饭。

“宝哥!”钱前开心地喊道。

元宝急忙帮孩子提着篮子,嚯,还挺沉。他揭开白布,取出了一小碗辣白菜,一套罐还热乎着的稀饭,还有两个馒头。

钱前奶奶的手艺绝对是一流,尤其是那冬天的辣白菜,是元宝最爱。

很快,早饭也就拾掇完了,太阳才刚刚挪出了地平线。

司先生回到了后屋,打开了窗子,让阳光照进来。

“来吧元宝,我们接着昨天讲。”

元宝急忙应了一声,钱前笑嘻嘻地跑到了前院,“宝哥,酒铺我帮你看着!”

元宝点了点头,摸了摸孩子的脑袋,又为他擦掉了鼻子上挂着的一点清液,方才取了自己的板凳,跑进了书房。

说是书房,也不过是自己在后屋重新辟出了一块空间,留着自己上课用。至于爹的书房,自己是不会在那里学书的。

很快,屋子里响起了元宝的读书声,司先生对自己的学生很满意,短短半年,写字便可以入灵,也就是带金光,算是踏进了文修修身的第一境,这跟元宝的底子有关,也跟他天赋有关,更跟他的勤奋有关。

而钱前,估计还在铺子里坐着,玩弄抽屉里的铜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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