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节选

这是一条隐藏在蜿蜒山脉中的羊肠小道,因为许久没人经过道路上早已长满了茂密的杂草。

现在这天人迹罕见的山路上,行走着一只十三人的队伍。

队伍中间是一位少年。约莫二十不到,一身黑衣,带着斗笠。

其他的人都围绕在少年周围,都是一身布衣,打着补丁。地地道道的农民装扮。

有一人小心的跟在少年身后小心的问道“不知公子贵姓,要去哪里啊?”

少年淡淡的回答道“姓李,去成安。”

那人笑得更殷勤了“李公子要去京都啊,那您真是找对人了。”

“咱家都是周围的山民,对这里的小路熟的像自己家里一样。”

“虽说,这条道没有官道那样的宽敞阔气,可它快啊。官道三天才能到成安,它一天就到了。”

“看公子打扮也是大户人家,不知道京都干什么?”

“救命。”少年的回答依旧简短。

这下那人有些疑惑了“公子要救谁啊?救人的话应该找官府啊。”

可接下来李公子的话让他惊掉了下巴“救的不是人,是我自己饲养的一只海波青。”

那人差点一个跟头摔倒在地。

没错,是那种原产在北方大草原,只有在每年迁移的过程中才会在中原暂时停留的名贵雄鹰。

海波青生活在雪山高原,只有在迁移才会途径中原。

此鹰翼展数尺,全身羽毛乌黑发亮。翅尖带有少许白羽。

因为踪迹罕见,又难以饲养,所以极为名贵。价值千金。

也难怪李公子那么着急,确实这么贵重的鹰丢了该着急的。

那人也奇怪为什么这么贵重的鹰李公子不用金丝笼好生伺候,反而弄丢了。

李公子当然不会告诉他了。

每只雄鹰的部落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鹰王。鹰王都是整个部落中最强大的雄鹰,它统治部落的一切。

当然,欲戴王冠,必成其重。鹰王这个位置无时无刻不在遭受其他的后辈的觊觎。

也没有任何一只雄鹰可以要永远守住他的王座,一旦,他被打败了。新的鹰王会处死老鹰王的和他所有的子嗣。

也是那个时候李公子救下了一只被驱逐的海波青并给它取名叫小飞。

本来只是打算用它换一笔钱财。奈何这流浪的日子,实在是有些太过无聊了。

况且,小飞很通人性。时间久了,就真的成了朋友。

也是巧了,这次迁移到这里的鹰群正是当年杀死小飞父母的那只鹰王的部落。

不用猜就知道,小飞一定是去去寻仇了。

不然,它不会偷偷溜走。

但是,现在它的敌人不仅是鹰王。

早就听说京城的襄王,一向喜好飞禽走兽。

对海波青更是梦寐以求,这次迁移更是用高额悬赏。

所以,李公子必须抓紧时间。

不知不觉中队伍就到了终点。

李公子礼貌的拿出了一些银子,静静的说到“多谢各位乡亲带路,一些银子不成敬意。”

可带路的那位农夫却是一脸狞笑。全然没了之前得客气。

只是恶狠狠的说到“小子你不会真以为大爷们就是一帮带路的吧。这么好打发。”

不到几秒的功夫,十几人,就把赶路的少年团团围住了。

他们做这种生意已经有十几年了先是利用赶路人贪图方便的心理,提出向导假意带他们去走捷径。

再在终点设伏,最后杀人夺财。

在营生的这些年他们几乎把形形色色的各种各样的人都见了一遍。

有身披金银,高高在上的高官贵胄。

有衣衫不整,满面愁容的逃难者,甚至有和他们一样,面露凶光,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但是,他们当中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有眼前的少年一样的气质。

不像一个浪客,倒像是一个意气书生。

身穿水墨色衣,头戴精巧斗笠。

上面还沾着清晨凝聚的露珠,就像珍珠一样的晶莹剔透。散发出的璀璨光彩,就像柔和的日光。

他低着头看不清面容,只见到细碎的长发覆盖住他光洁的额头。

垂到了浓密而纤长的睫毛上,眼角却微微上扬,露出了像湖泊一样清澈的目光。

要不是腰间那把奇怪的长剑,他们真不会相信这个散发着儒雅气息的少年会是一位剑客。

比起寻常的大刀阔斧,那把剑少了一丝的雄壮威武多了一丝的修长灵巧。

长有三尺,纯银,剑身漆黑,散发金属般的白色光泽,却只有不到两指宽,弧度微小,血槽极深。

不过,他们不在意,这些年他们什么样的人没劫过?

那些穷酸人就不说了。

这年头,但凡有点身份地位的人出门,哪一个不是左牵狼,右擒苍?几十个仆从前呼后拥,好生威风。

他们才不在乎。

因为他们是“快一刀”。对他们来说,一个人和一百个人只是一只猪和一百只猪的区别。都是案板上的肉。

因为他们的刀很快。一个人的刀能有多快?

十年前,他们兄弟十二人还是居无定所的地痞流氓。

唯一的工作是为了争夺地盘,整日提着大刀短枪,与人厮杀搏命。

但是,他们是打一仗败一仗。

因为他们的刀慢的就寺院里扫地的僧侣。

刀虚弱的像扫地的扫帚。每次都是被人打的鼻青脸肿的倒在地上,听着对方的嘲讽,灰溜溜的夹紧尾巴逃跑。

七年前,这种情况不在了。

因为他们的刀变快了,他们不再是寺院的扫地僧,而是精通刀法的屠夫。

区别是他们他们宰的不是牲畜,而是活生生的人。

但是,他们看来人和牛一样,都是皮肉包裹的骨头。

只要刀快的像江河里来往如梭的鲫鱼。就可以顺着筋道。从骨骼的缝隙中,让人血肉横飞。

他们也是终于在江湖上成为了小有名气的土匪头子。

两年前,他们的刀更快了。

快的就像草原上埋伏的野兽。不动则已,一动起来,犹如猛虎扑食。

刀声嘶鸣犹如猛虎咆哮。他们也不再是小有名气的土匪头子,而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江湖大盗,人称“快一刀”。

这次,他们更是不可一世。现在他们十二个围攻一人。心想这李公子一看就是有钱人终于可以干个大单了。

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上每一边,都有三把如镜一样的钢刀,闪烁着阴森森的白光。

倘若说他们是狩猎的恶狼,白光便是野兽的獠牙。炎炎烈日之下,这白光仿佛无尽的寒风,令人一阵冷颤。

对于土匪来说,招式最忌讳的就是华而不实。

快,准,狠才是行走江湖的要义。十二把钢刀疾驰如箭,直刺目标的心脉要害!

李公子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动作,只是淡淡的伫立在原地,不屑低语道

“哼,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现在的功夫大多都是戏子的表演功夫,都是一些中看不中用的花里胡哨。”

“没想到,你们这些小毛贼一副衣冠禽兽的样子,招式竟然还是算的上可圈可点,也算的上是习武的料子。”

“只可惜,你们太慢了!”

下一秒,李公子的剑不知何时出鞘了。

如同巨龙冲天,伴随着一声长啸。

土匪们没有看清这一幕。他们只听到一阵萧萧的风声。

只一瞬间,剑刃包裹在耀眼的光芒中,闪电一样刺入他们的胸口。

说实话,这真的是一件异常怪异的事。

一位独自赶路的少年剑客,一柄他们从未见过的怪异古剑,一种他们闻所未闻的精妙剑法。

可他们已经没有机会去思考这一切的缘由。

因为,下一秒剑光切入他们的咽喉,就像切割一块餐桌上的细嫩豆腐。

唯一的痕迹是那些如浪花一样转瞬即逝的细小血花。下一刻,是十二具还流着鲜血的尸体轰然倒地。

一些血迹溅在了那把怪剑上,但是少年没有任何反应。

下一刻,剑似乎发出了一声长啸,宛如巨龙低鸣。那些血渍转眼间便消失的一干二净。仿佛被吸食殆尽了。

最后,李公子收剑入鞘,看也不看地上的狼藉,急匆匆的赶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