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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心为自己而活后,校草总来倒追

宋澜书周珩是《决心为自己而活后,校草总来倒追》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小林家的芋泥罐头”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周振兴看到周清欢两姐弟,板着脸,有些不悦的开口:“怎么,见到长辈连招呼都不会打了?”周珩之带着笑意,喊了声“奶奶”后,又恢复那副死人脸,仿佛周振兴欠了他八百万一样周振兴被气的面色有些铁青,隐隐带着些怒气:“我和你妈站在这呢,还有你哥哥,看不到吗?”此话一出,周珩之也有发火的迹象,他蹭的一下站了起来,走到距离周振兴大概两米的距离,讽刺地开口:“我妈早死了,我也只有一个姐姐,不知道周总从哪看到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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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记得高中校长已略显老态,为何如今却依旧称得上年轻。

宋澜书晃了晃有些昏沉的头,迫切想要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宋同学,你没事吧,是身体不舒服吗。”宋澜书许久没说话,陈校长也有些慌,连忙询问着。

“校长,我没事,只是忽然有些头晕。”陈校长是个好校长,担心对方着急,宋澜书急忙回答对方。

“嗯,那就好,你还是要好好休息呀。”看见宋澜书没事,陈玉也就没多问,只是叮嘱要注意身体。

“谢谢校长。”宋澜书乖乖点头。

“哦,对了,你的转学手续已经办好,明天就可以直接到9班报到。”陈校长扶了扶金丝眼镜,开口道。

“我看了你的成绩,很是不错,但你也知道,你之前毕竟是在县城,师资力量落后,如今到了我们鸿博,要更加努力才行。”

语音刚落,宋澜书只觉得犹如当头一棒,将她砸的头晕目眩。

鸿博二字一出,她便知道,自己重生了。

重生到她刚刚转学的那一天。

她莫名的有些想哭。

上辈子的她从乡下转学来到这贵族学校,本就是内向的性子,再加上没有人主动和她交流,便愈发的不爱说话,始终独来独往。

直到有一天,自己在学校复习的时候阑尾炎犯了,疼到嘴唇泛青,没有力气,是周珩之将她送到医院,救了她一命。

也正是这一次遇见,让她丢了心。

如今一切重来,这是老天给她的机会吗,让她还没有认识周珩之,也没有爱上周珩之。

这一次,她想为自己而活,远离周珩之。

.

告别了校长,离开了鸿博,宋澜书微微抬头,直视异常清新的天空,深呼一口气,总算有些踩在地上的踏实感。

她真的回来了。

宋澜书翻出双肩包里的墨镜,架在小巧挺直的鼻梁上,阻挡着刺眼的阳光。

她干眼症有些严重,长时间在明亮的光线中,总是会不自觉的流泪。

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四点多了。

她现在刚步入高三,离高考只有三百多天,上辈子的她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参加高考,如今再来一次,她不会给自己留下这么大的遗憾。

只是她距离上辈子的高三已经有八年多了,那些知识,她不确定能记起多少。

罢了,先从高一知识开始复习吧。

宋澜书从手机里搜刮出一笔不小的存款,这是宋家国给她的。

上辈子的她,一身倔骨,死活不肯用这钱,现在重来一次,她可不会为了面子不要钱。

环顾下四周,宋澜书果断朝着一条小路走去。她记得这附近有个大型的书店,学生买书籍都会选择去那。

既然她决定好好学习,买辅导书是必不能省的。

她脚步沉稳,不急不缓。如果没记错,这条小路应该更近一些。

如今是九月,虽已初秋,但燥热仍漫和在空气中,这条小路本就偏僻,再加上酷暑时节,来往之人少之又少。

宋澜书脚步轻缓,消化着着重生的喜悦。

她的数学很好,每次考试150分都能拿到140,不过如今这脑子,只剩下点纯公式了。看来数学得多买点参考资料,多刷题总是没错的。

语文英语相对来说就算不得很好了。她依稀记得,高二的期末考试,她语文102分,英语稍微好一点,但也才110分.

“唉。”

宋澜书叹叹气,她不喜欢语言类的学科。

叹完气又拍了拍嫩白的脸蛋,给自己加油打气。

还有一年,乾坤未定。

她向来是乐观主义者。

宋澜书脑海中思绪翻涌,不一会儿,就走进了巷子深处。到了分岔路口,宋澜书停下脚步,回忆了下,向着左边走去。

.

周珩之看着面前拦着他的三五个不良少年。

各个手拿长棍,枯黄的劣质发色,为首的大哥嘴里还叼着根劣质烟,一脸猥琐。

他啧的一声,面露烦躁。

“周..周啥来着?”那大哥回头看了看小弟,“哦,那什么周珩之,就你小子抢我女人是吧?”

周珩之盯着为首的黄毛小子,不语。

黄毛大哥被盯得背部泛起凉气,下意识的后退半步,又觉得有损大哥颜面,咳了两声:“咳咳,看什么看。你小子知不知道我是谁,我的女人你也敢抢。”

说罢,扬起手中的铁棍,不断拍打着手心。

“无聊。”周珩之终于开口,声音低沉清冷,又藏着一丝戾气。

那黄毛大哥瞬间被点爆,举起手中的铁棍,呵了句:“找死。”

周珩之眉蹙的更深,将单肩背着的黑色挎包丢在一旁,看准时机,出拳迅速,疾如闪电,到肉声沉闷。

黄毛大哥被打的后退数步,见对方是个练家子,大声喊道:“一起上!”

周珩之见状,不由得认真起来。对面五个人,人人手持铁棍,自己得十分小心才行。

他今天没有休息好,脑海中似乎有什么在喷涌,他晃晃脑袋,心中有些烦闷。

若是放在平时,打他们绰绰有余,但今天,只怕自己还是会受点伤。

周珩之目光如炬,眼中翻涌着不耐与怒意,他当胸一脚,狠狠地踢向迎面扑来的黄毛,将那人踢得飞了出去。

又猛然回身,单腿横扫,将后面的小弟踹了出去。不等他喘息分毫,又是一拳出击。

不知过了多久,伴随着一声沉闷的撞击,他晃着过分疲软的身体,右手死死抵着巷壁,眼神扫过躺在地上哼哧直叫的黄毛们,捡起一旁的黑色挎包,有些踉跄的朝巷口走去。

完了,要死。

看到周珩之的身形向自己走来,这是宋澜书第一感觉。

周珩之脚步虚晃,扶着墙慢慢走着,一步一步,略微吃力,脚步也显得沉重。

汗水从脸颊滑下,他有些扛不住了。

朦胧之间,周珩之看见巷口的宋澜书,不得不开口求救:“能帮我...”

还未等周珩之说完,宋澜书便扶起墨镜,也学着他摸索着,小步向外走着,一副我听不见看不到的乖巧模样。

不一会儿,宋澜书背影远去,一次也没有回头。

周珩之见此竟忘记了身上的疼痛,也没有阻拦她。他跌坐在角落边,心中好一阵愕然。

装聋哑人?

那你戴什么墨镜啊?

他想到最后竟被气笑出声。

这年轻人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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