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节选

一处空地中,慕莫念手上拿着一支弓箭,缓缓睁开了双眼,阳光格外的刺眼。

慕莫念低下头看着不远处站着的下人,估摸着有二十个人,都是男下人,每个人头顶上面都分别顶着,苹果,葡萄,橘子,也都不同程度的发着抖。

在其中一位下人小臂被射中,滴滴答答还流着血迹在地上。

她脸上神色惊讶,手上的弓箭滑落在地,正好砸在了一只脚上。

慕莫念侧头看向那只脚的主人,那是一个少年,正跪在地上。

少年低着头,皮肤白皙,漂亮的脸蛋菱角分明,身形看起来十分单薄,就像是一个病美人,只要轻轻的一推就能倒下。

他是本书的反派,翟锦卿,也是慕莫念这次的目标人。

翟锦卿察觉到她的目光,抬头淡然看着她。

慕莫念耳边隔空传来女人声音:“有事再打电话找我。”

事情还需要从前几天说起。

慕莫念原本是一名书籍管理员,大多数的工作会到书籍中维修问题。

但是突然有一天,放在书架上面的书爆炸了,怎么都扑不灭,还非常严重烧坏了一些其它的书。

这本书上的字,也被炸的办公室里面都是,为了了解具体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们需要把空中飞的字一个字一个字的拼起来。

在五天五夜的时间中,她们才核实书爆炸的原因。

书中的反派翟锦卿,因为被母亲报复他的亲爹,被推入火坑,从小过的就很苦,最后导致了黑化。

原本的结局翟锦卿应该被男女主用一把长矛杀死,却因为仇恨违背书中该有的常理,变的非常强大。斩杀天帝,斩杀天地间的正道,六界因为他变的民不聊生。

最后成神,被众仙围剿,他用了世间最厉害的禁术,让这些正道的人给他陪葬。

仇恨的力量让翟锦卿使出那套禁术有前所未有伤害,把书逼迫崩溃,就造成了书炸了。

在前期的时候他母亲把他身上妖力封印住,在后期他学习了人间的法术,那位母亲就在他身体里面种下万虫,让他变成一个废物。

也因为万虫把体内的封印解开。

在书里。

慕莫念的名字和原主一样,她们就把原主送走了。

在书籍管理员商量对策中,慕莫念要阻止翟锦卿炸书。在不走极端的方式下,最好是用爱来感化他,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也是有人爱他,不是每个人都对他仇视。

慕莫念望着翟锦卿俊逸脸庞,语气结巴道:“你···你先起来。”又转头给站在不远处的下人说,“你们也都走吧。”

翟锦卿眼底一闪而过的疑惑。

不远处的下人也不敢轻举妄动,甚至还大幅度打抖。

慕莫念无奈看着这一幕,原主是一个泼妇,最喜欢干的就是欺负人,城中的男人看见原主就像看见瘟神,被人避而远之。

她叹气扶额道:“你们快去吧,要是不走别怪我一会反悔。”

“谢过。”翟锦卿从地上站了起来,眼中飞快掠过一丝冷意。

慕莫念震惊,这个反派在这会也太卑微了吧,完全就不像是后期杀光所有人的妖精。

她看着翟锦卿离开的时候,步子踉踉跄跄差点摔倒,好生柔弱,中途还虚弱咳嗽了几声。

下人们见他走,半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停留下去,一路小跑,生怕一会慕莫念再把她们叫回来。

慕莫念凝望着翟锦卿的背影,脸不自觉抽搐一下。

他那双腿,被原主用大锤子打碎了两回,每一次都被原主使用邪门歪道接了回去。

很顽强,不愧是后期差点锤爆男女主的妖。也在之后,翟锦卿报复整个慕家,慕家到时候无人幸免,通通惨死。

原主之所以这么蛮横,是因为她父亲是这里的城主,只不过很多时间那位父亲都在拜佛,很少能见到他,就算见到也只是打一个招呼。

原主还有四个伯伯。

书中女主就是原主表姐,名叫慕月巧。是个圣母心到处散发的女人,比原主大两岁,现在已经十九岁了。

古代十九岁没有嫁人,已经算高龄了,因为慕月巧的娘死了还在守孝期,不能嫁。

五伯和三伯这两位伯伯赖在原主家不走。

除了五伯和三伯家中的妻子健在,其余伯伯的妻子都死了,他们也没有娶小妾,非常专一。

因此慕家有克妻克夫的谣言,因为三婶也是个病秧子,大夫说活不过几年了。

男主姜靖年是原主父亲手下,也得原主父亲重用。

原著还是本小甜文,最后男女主得到仙药,成仙,又在仙界一路飞升。

翟锦卿这个妖呢,是原主从外面绑回来喂狗的奴才,天天的活就是喂狗,时不时被叫去跑腿,被人不待见,所有人欺负的对象。

最后不知道原主抽的什么疯,竟然指名道姓说要翟锦卿嫁进城主府来,不嫁就强迫他非嫁不可。

就这样他们在一场闹剧中成了亲,翟锦卿也成了城主家的赘婿。

慕莫念想到这些揉了揉脸长吁短气,实在是造孽啊。

“小···小姐,你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啊?”

她朝着声音的地方看过去,站着两个丫鬟,看起来不大,眉清目秀。

这是一直陪着原主长大的两个丫鬟,小书还有小画。

当莫念扫视过她们手中端着的糕点,从原主脑中想起什么表情难看:“天呐~~~。”

小书和小画你看我,我看你。

小书小心翼翼问道:“小姐是有哪里不舒服吗?”

原主没有事的时候会列一些清单出来,让府中的下人吃还有翟锦卿吃。

这些东西就连眼前两个丫鬟也没有幸免,包括城主府其它下人也无一列外。

慕莫念只能说,原主真是个好东西。

这种不是人过的日子翟锦卿过了整整两年时间。

下贱的狗奴,能这样待在这里就不错了,还被卖去青楼做过杂役端茶倒水,谁知道有没有染病,还是一个没有出息的赘婿废柴,原主觉得轻贱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