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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妻崛起:拐个糙汉当老公

由陆千川叶思存担任主角的小说推荐,书名:《肥妻崛起:拐个糙汉当老公》,本文篇幅长,节奏不快,喜欢的书友放心入,精彩内容:周志国忿忿的:“我看她也不简单!借着帮周家做过一点事,就想登堂入室,太不要脸了!她长那么丑,该不会以为能勾搭上周雪松吧!可周雪松目高于顶的,怎么可能看上她!”想到周雪松,周志国突然觉得不用焦虑了周雪松是大学生,长得也帅,而叶思存就是个乡下土妞儿就算周雪松对她客气有加,但他绝不可能看上叶思存等她缠的人家烦了,不用他出手,周雪松就得把她甩得远远的周志国又想起另一档子事,灼灼的问江曼曼:“曼曼,...

肥妻崛起:拐个糙汉当老公 精彩章节试读


手串是老板搭给她的,她没花钱。可串上的珠宝却货真价实,如果她判断没错,这应该是清朝大臣或者皇帝上朝时戴的朝珠上拆下来的。

朝珠用料十分讲究,一共108颗,什么南红玛瑙,玉石,猫眼石,沉香,每一颗都是精挑细选,价值不菲。

她手上这串虽然只是拆下来的一部分,但珠子的用料和配色都能达到收藏级,既能当饰品,还能收藏,应该很好出手。

果然,她徘徊了片刻,就有位大学教授模样的中年女人走向她,问她的手串是自己的,还是要卖。

女人对珠宝有种天生的迷恋,叶思存一眼就看出女人品味不俗,一看就是真正想买货的。

于是她开价两百三,两人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两百块成交。

虽然有点空手套白狼,但叶思存这钱赚的心安理得。

她可没占周雪松便宜,要不是她帮老板做局,让老板赚了六十,人家不可能三十块就把那块古玉卖给周雪松,起码也得四五十。

不过,今天还是比她想的更顺利一些。

苏市叶思存很熟,趁她大哥没回来,她又去商场转了转。

钱就是底气,眼下她赚到了钱,底气更足。原来靠着脑子里的学识,真的可以玩转古玩市场。江曼曼能抢走她的身体,能抢走她的脑子吗?

空有美貌,却没脑子,啧啧,要不说,她就是个棒槌呢!

……

友谊商场,是苏市最出名的商场。

陆千川才送完木料,吃完饭,跟发小陈牧随意逛逛。

陈牧:“苏市这么大,人家还搬了家。说实话,大浪淘沙的,这人还真不好找。”

陆千川冷冷扫他一眼:“陈牧,你中午可吃了我足足十块钱的涮羊肉!”

“嘿,你别急啊。我说不好找,又没说不帮你找!千川,你想过没有。你找到江曼曼了,想干什么?想把她娶回家,还是就想跟人家道声谢。要是前者,万一人家结婚了呢?”

“万一她长的奇丑无比,是个泼妇呢?”

“万一她是个土肥圆呢?”

陆千川垂着的手指缓缓捏紧,冷眸充满厉色:“让你找,你就找!”

“成成成!”

“陈牧,江曼曼不是泼妇,更不是土圆肥,以后,再说这些亵渎的话,咱们朋友也别做!”

陆千川语气有些重,陈牧看他一眼,不由失笑:“我错了,错了还不行吧!以后江曼曼就是你的女神,梦中情人!想不到,堂堂陆家大少爷还是个情种!”

“陈牧!”

眼看陆千川要发飙,陈牧赶紧投降:“好好好,低调!陆千川不是资产阶级,他是无私奉献的大英雄!”

他又看看周围,压低声音,靠近陆千川:“千川,话说,上次我碰到李薇薇了,她爸妈已经从牛棚放出来,不但恢复原职,还安置了大房子。现在政策越来越好,你爸妈应该也快回来了吧?”

说起爸妈,陆千川神色轻松许多:“我没问,随便吧。我妈在乡下搞科研正乐不思蜀,说不定,她还不想回来。至于我爸,一向听我妈的。”

“啧,伯伯阿姨还真是高风亮节,有胸襟,有魄力!”

陈牧手指又嫌弃的拎起陆千川的衬衣衣角,他上午去送木料,衣服上不可避免的沾了些尘土和木屑。

也就叶千川身材挺拔,是个衣架子,不然,他穿成这样逛商场,非得让人看低了不可。

“千川,咱去买衣服吧,我出钱!在伯伯阿姨荣归故里之前,我好好巴结你一下,这样,陆伯伯以后是不是能再提拔提拔我?”

“买什么?上次你送我的毛料外套,我还没穿呢!”

“走走走!今天必须买!”

陈牧实在受不了陆千川这不修边幅的糙老爷们样儿。

下了几年乡而已,咋越来越糙了!

陈牧忙着给陆千川选衣服,而陆千川却被柜台模特脖子里系的一条红纱巾所吸引。

江曼曼在他昏迷时,每天都会陪他聊天,说一些日常。有一阵子,她每天都戴着一条红纱巾,护士们都夸好看,还问她从哪里买的。

他听到了,也记住了,昏昏沉沉的他,还在脑子里幻想过她扎着红纱巾的样子。

那肯定是全公社最美的妞儿!

再看到红纱巾,他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她。

于是,鬼使神差的,陆千川走过去,花了五块钱,买下了这条红纱巾。

陈牧正喊他试衣服呢,乍然一看,简直傻眼。

“千川,你买这玩意干啥?你想送给谁?”

陆千川:对呀,他送给谁?

“你别管!”

红纱巾用报纸包着,他小心的装在了那个军用挎包里。

……

商场人不多,叶思存身上穿的还是乡下的旧衣服,土黄色碎花衬衫加蓝色粗布裤子,千层底的布鞋,土得掉渣。

当她走进卖女装的商店,售货员看她的目光略带几分嫌弃。

店里卖的是时下流行的衣服,叶思存目光刚落在那条喇叭款牛仔裤上,就听售货员冷冷说了一句:“你穿不了。”

嗯,现在她确实穿不了。

于是,叶思存又指着旁边那套蓝色的运动服:“这套我想试试!”

“那一套二十块钱,你确定吗?”

她点点头。

没人会和钱过不去,售货员见她真想买,这才找了件她的尺码,让她去里面试。

衣服挺合身,款式也年轻有朝气,叶思存二话不说就付了钱,又去另一家买了双跟它相配的白球鞋。

她从前是大美人,最知道怎么搭配衣服。就算现在胖了,她依旧能找出,哪款衣服是最适合她的。

她犹豫再三,又进内衣店,选了两件内衣。

乡下人不懂,叶思存还穿着小孩子才穿的那种小背心。每次干点啥,胸前两坨就逛荡逛荡的,别提多难受了。

内衣款式比较普通,就是白色的,纯棉质地,她在试衣间换上,白色柔软布料包裹着浑圆,太过完美的效果一时让叶思存失神。

她现在明白为什么杨玉环能深得玄宗的宠爱了,这软软糯糯的,凝脂一样的身材谁能不爱?

也就换了副身体,她才有机会体会这环肥燕瘦的快乐。

从前那个叶思存真是不知足。要什么有什么,居然还自卑?不仅自卑,她还阴郁自私,怨天怨地,嫉妒成狂!

明明她的牌,并不比她的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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