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节选


第 1章 初临尘世
这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了,李和尘已经从惊悚变为麻木了,第一缕阳光照进山洞,更像是黄昏路上去的赞歌。
人类历史中,很长的时间里面,都有人对着星空发出疑问,深邃且又散发星光的宇宙往往都是不给予人类回应。
神话时代,天穹是天神俯瞰众生的地方,人们将所有的痛苦,祈祷,心愿通通诉说给上天。因为人们在无助的时候,都不愿撒手最后的希望。哪怕这个希望是飘渺的不存在的。
比起飘渺无助的不存在,华夏人寻找了更有效的办法,那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双手刨出未来。上下五千年的中华历史,薪火相传的信念,砥砺着一代又一代人前赴后继。
究竟是体面的死亡还是苟延残喘的生存,哪一个更重要,李和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前世的自己处在一个盛世下,灯红酒绿,尘世的喧嚣比漫天繁星还闪烁,人人唯恐睡着辜负了这大好盛世。
可也在那样的盛世里,也有让李和尘感到唾弃的东西。
世间本就没有完全的公平,唯一的公平是上天给予了你生命,有的人生来就是在罗马,有的人注定要西行十四年,很多人想过西行,却又往往耐不住上天的恩赐。
李和尘本来经历了高考去读一个普通大学,这绝非是自己能力不行,自己是一个孤儿没有能力,只能守着自己爷爷留下来的祖宅,就近选择本地的一个大学。结果却连这种普通大学都能被人顶替!
人性本就是一本晦涩难懂的书,期间自己咬文嚼字,终是不明蔷薇,被刺伤了自己。李和尘尝试去寻找正规途径,时间却太长,不是初出社会的孤儿很敏锐的看出了里面的门道,本着不相信,跟相关部门的人打感情牌,只不过没有想到,再光明的地方也还是存在黑暗。
三天前,李和尘走夜路回家,听到一整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人靠近自己,还不等自己反应,就一棍子敲了下来,扒走了自己的衣服。醒来后,李和尘摸着吃痛的后脑勺,看着自己一丝不挂,以为自己是遭了歹徒。
可恶,是谁抢走了我的衣服!一丝不挂的李和尘缩在角落了,接受教育的他不允许他肆无忌惮的裸奔!
打量了自己的周围,欧洲中世纪的风格建筑让他顾不得头上的伤。自己一个是在一个小街道里面,街道上到处是各种各样的垃圾,少数的地方,堆积着成山的垃圾。李和尘见不远处有一套破烂的麻衣,估计是被人丢掉的,顾不着脏乱,先穿了起来。
春日里的阳光明媚温暖,特别适合各种小虫子冒头肆虐,破烂的麻衣里面有着很多的虱子,痒的李和尘不停的挠。
这到底是在哪里呀,李和尘对着异国风光发出疑问,自己作为唯物主义坚定的支持者,很难理解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比量天上的太阳,与地球上的差异不大。难道说是穿越到了古代的欧洲?
庄周梦蝶里庄子构思了自己的大梦,楚人的浪漫和勇敢,敢做敢想写出了山海经,屈原的天歌九问,唐朝的黄粱一梦。这奠定了华夏族人面对未知恐怖的时候仍有追求浪漫的勇气。
李和尘现身处的异地与自己朝夕生存的地方都处处不同,自己所接受的传统文化教育让自己很难接受着周围的一切。石头搭建而成的房子让自己很难相信,它居然能坚持长出青苔而没有倒塌。
咚咚咚
远处传来马蹄声,李和尘听出这是骑兵的声音,自己也知道,在古代,无论中外,能在路上骑马而过的人都不会是小角色,一个黑发黑瞳的人,很容易被认为是异端。
忐忑不安的李和尘还是躲起来了。
通过了一行木甲重骑兵,手提长枪,头戴暗红木盔,酷似欧洲骑士模样,为首的一个背后插着一杆荆棘花旗。之前还热热闹闹的街道,听到声音也早就让开了,少数几个摆着摊位的老实人,惶恐的窝着身体。
看来这真的是一个中世纪,该死的味道。闻着不知是身上衣服还是这街边的味道,李和尘骂骂咧咧道。
一路上总是回想起木甲重骑兵的场面,身着木甲的骑兵,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时代才有的东西!
李和尘将破烂斗篷的帽子戴上,这件斗篷显得有点小,强行戴上去自己的脚就漏出了一大截,路上的人见了都下意识的避开。
“嘶,还是要解决鞋子的问题”李和尘刚刚踩到一个石头,吃痛道。
在古代,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都是很注重阶级性和等级性的。西方人自诩贵族是在危险来临时,无论再虚弱都会拾起家中昔日的剑和盾,嗷嗷的本着贵族精神守护自己的领民,哪怕是在现在都在被人津津乐道。
现实更多的是,和平时期贵族剥削收集财富,战争来临时本着利益最大化的思维运算,一旦风向不对,就会毫不犹豫的抛弃自己所谓的子民。至于流传下来的贵族精神,那只不过是稀少的神话,也因为稀少,也因为是神话,所以被人津津乐道!
古代中国的士人贵族也是极其看不起低贱之人,将天下人分为士农工商。但除此之外应该还有奴仆,高居庙堂的人很自然将这一类人忽略,甚至是将其漠视为非人。
李和尘明白,自己是从都市来的人,见过飞天的战斗机,坐过排水量几十万吨的船,脑袋中看过的书名都应该要比世人看过的字多。自己在古代中国就应该是战国四君子之类,现在在古代西方,那也应该是西方的贤者!
少年志在四方,不坠青云之志。如果可以李和尘产生过志当存高远的想法。
可周围陌生的环境很让人感到不安。
以前再不好,也有安全保证,人吃人都是隐蔽的,不留痕迹的,而这里,人吃人都是生吞活剥的。
他看到前面有一个抱着慵懒白猫的金发男子优雅的从马车上下来,下来之后还不忘记拍一拍自己的白泽长袍,将自己怀中的白猫放入女佣的手中。
而下来的原因是前面一个中年平民惊扰了马匹,车夫用了很大的劲才让马停了下来。
周围的人很自然的避开,本来还蛮多人的街道,就变得人少了起来。
中年平民疯狂的磕头认错,剥削和欺凌是落后的同义词。
在李和尘眼中落后又是古代的一个特点,可能自己之前生存的21世纪在30世纪看来也是落后。这姑且不用说,李和尘知道这个平民可能会很惨。
让李和尘目瞪口呆的是,一缕火焰从金发男子手指中升起,然后再慢慢旋转成一个火球。大概到了脑袋那么大的时候,他直接甩了出去,砸到中年平民。后者被砸出几米开外,除了被砸的吃痛外,衣服也被烧了起来。
顾不得被重击的疼痛,他连忙滚动身体滚到旁边去了,拍去自己衣服上的火焰。看得出来,其实这个火球伤害应该不大,很快他就又趴到地上疯狂的磕头。
黑夜中没有人高举火焰,那么适应黑暗是唯一的方法!中年平民就是适应黑暗的一个人。但李和尘不一样,任何世界的剥削都是让他感动不爽的。
这不是简单的古代西方,还是魔法世界?
一时间李和尘惊讶的忘记了动作,看着金发男子重新回到马车上,渐渐远去。尽管现在是阳光普照,但是李和尘突然间就觉得很寒冷。这异界可能会比自己想的更难生存。
魔法!这就吸引了李和尘!自己能不能释放出魔法?
好奇的李和尘拿出手指,在空中按在刚刚那个人的动作比划了一下,屏住呼吸,默念道“魔法之神!赐予我力量吧!”
空间凝固术!好吧,呆了一会的李和尘发现什么都没有!随即苦笑了一下,没有一个男孩子能拒绝魔法,这个世界既然有魔法,那么自己就有学会的机会!
在古代西方生活远远没有现代人想的那么简单,思想上的差异别人就很自然的会把你定为异端,要么绞死要么被火烧。这是文化上的差异会带来的难以适应,如果是生存在魔法世界,不可控的魔法师那就是另类的挑战。
就刚刚的情况,击伤平民跟杀死平民对魔法师来说应该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李和尘很怀疑,没有当场杀死的原因应该是不想挪尸体浪费时间!
看着蓝天,李和尘很难受的叹了口气,十七岁的他感觉自己的少年郎的书生意气要被生活磨平,古代和魔法世界让自己很难找到适应的方法。尤其是自己听到咕噜咕噜一样的鸟语,难之又难。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李和尘很片面的解读了生活二字,生活就是不断的适应环境,自己还是得要想办法活下去,然后适应它。
野外起火对一个孤儿来说是很简单的事,尤其是一个学习了化学燃烧三要素的人来说。春日的河边还是带有寒意的,编鱼笼对李和尘也是很简单,拿柳条编了个像笼子的东西,再塞上一些水草,很简陋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