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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夫当道,我夫君竟是权臣大佬?

小说叫做《丑夫当道,我夫君竟是权臣大佬?》,是作者大海波波哥的小说,主角为容琳琅李广平。本书精彩片段:琳琅微笑的看着阿暮的变化,人啊,有了目标才会努力,才会活得精彩通过包青天的故事,大家不会特别在意阿暮的容貌,会不自觉的对他产生别的期待有了大家的鼓励和支持,阿暮肯定会越来越好当然,大家看到阿暮的容颜后,会被吸引,美好的事物被喜欢,再正常不过街坊邻居过来恭喜容柏文,“老容啊,你这次可捡了个好女婿,长得好,还是个读书人,恭喜恭喜啊”“阿暮遇到老容和琳琅,也是他有福气,若不是他们救了他,恐怕都...

丑夫当道,我夫君竟是权臣大佬? 免费试读


兄妹俩在后院打拳,隔壁刘婶子抓了把瓜子过来找琳琅。

刘婶子给了琳琅一把瓜子,“琳琅,你还不知道吧,李家连夜卖了房子和地,跑了。”

这个她真不知道,“卖得这么急,看来镇长真是个大好人啊。”

李家的房子和地不愁卖个好价钱,这么着急卖,肯定是怕得罪了侯府,后面不得安宁,赶紧跑了。

这倒便宜了镇长,好人当了,钱也挣到手里了。

“镇长就那样,不然他能当那么多年的镇长。”

刘婶子吐了瓜子皮,“琳琅啊,我去李家看过了,一片狼藉,家具啥的都被砸得粉碎。你说,不会真是侯府干的吧?”

这是知道她跟侯府的渊源,来打听八卦了。

“侯府那种身份,怎么可能把李广平放在眼里,而且安昌侯府的男子,个个都是保家卫国的英雄,不会和一个平民计较。不过是教训了李广平一下,让他长长记性。”

琳琅嗑着瓜子,“李广平那样傲慢、心胸狭窄的人,不知道背地里得罪了多少人,有人看不惯他,落井下石、痛打落水狗,也不稀奇。”

居然当晚就举家跑了,她的仇还没报完呢,有点遗憾。对李家的了解,他们肯定躲在什么犄角旮旯,伺机报复。

给了他们喘息的机会,李广平那匹恶狼不会善罢甘休。

琳琅眯了眯眼,李广平胳膊和腿各断了一个,这辈子只能隐姓埋名,耍点阴招了。

不过,越是这样的人越要提防,他一条贱命,他无所谓。在他蛰伏的期间,他们要赶紧强大起来。

想想李广平的为人,刘婶子深以为然的点头,“你说的对,肯定是被其他人报复了,我看着侯府那位四公子很是平易近人。”

刘婶子碰了碰琳琅的胳膊,“你救了侯夫人,四公子为了报恩,想要以身相许?”

琳琅就知道,来接触她都是有目的的。

她呸了一口瓜子壳,“婶子,你当侯府公子都是大白菜,到处都是?人家都是名花有主,哪里是我这样退过婚能肖想的。”

“人家来我家,是觉得我哥根骨奇佳,是个练武的好苗子,想教我哥功夫,也算是报答恩情。”

苏瑾尧走的时候,确实跟容益承诺过,他要教他功夫。

琳琅唉声叹气一番,“我呀,暂时也不想什么嫁人,就是嫁人,也选个温润如玉的少年。别的不求,只求一心一意对我好,真的怕了。”

还不忘补充一句,“我爹说了,最好是招婿,在他和哥哥的眼皮子底下,他们才放心。”

刘婶子看琳琅的表情不似作假,再联想到李家对她的绝情,想招个乖巧听话的倒插门女婿情有可原。

不过侯府公子可不会做倒插门女婿,刘婶子到底说出了来的主要目的,打听苏瑾尧的情况,比如要不要丫鬟小厮啊,要小妾是最好。

琳琅能理解刘婶子他们的想法,毕竟,侯府在他们眼中,那是泼天的富贵,当个丫鬟小厮都能过上好日子,当妾那等于是一步登天了。

琳琅委婉的说了一下侯府的要求,并告诉刘婶子,她和侯府的关系一般,他们容家脸还没那么大。

刘婶子讪笑两声,忙说家里还有事情要忙,回去了。

回到后院,阿暮正在看两只公鸡打架,看她进来,转过头看着她,眼里有心疼。

琳琅坐到他身边,“都过去了,在懵懂无知的时候,谁还没遇到过个把渣男呢。还好醒悟得早,没有任何损失。”

“你以后,要做倒插门女婿,愿意吗?”

阿暮盯着琳琅的眼睛,“愿意,我会对你好,疼爱孩子,孝顺爹。”

“好。”琳琅知道,他不懂爱情,但他有责任心,哪怕自己苦,也想为她撑起一片天。

两只大公鸡打得不可开交,扬起一片灰尘,琳琅丢了个石头过去,才将它们分开。

她和阿暮没有感情,都是为了责任,“等你有一天遇到了喜欢的姑娘,你放心,我会放你离开。我们和平分开,不会为难你,你认孩子就行。”

阿暮没说话,他觉得这种情况永远不会发生。

他知道他和琳琅需要互相了解,现在他说什么都没有信服力,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琳琅就知道他的心了。

看他满脸拒绝,不说等于说了,琳琅不禁笑了,“好了好了,咱们来日方长,不说这个了。”

阿暮现在的情况就像一个被蹂躏后的宣纸,展开后有很多伤痕,可是他依旧是一张纯白无瑕的白纸。

“每天躲在厢房肯定很无聊,明天我去给你买两本书,你想看什么?诗词歌赋,还是话本子?”

“我会写话本子。”阿暮眼睛亮了,“琳琅,写话本子可以挣钱。”

他迫不及待要为这个家分担,不当米虫。

琳琅不赞成,“你现在身子太虚了,最重要的是养好身体,养家的事情交给我们,放心吧,咱们一起努力,家里会越来越好。”

“等爹卖了做菜的方子,咱们就有钱了。”琳琅小声说道,“给你脸上的伤治好,我们就举行婚礼。”

她摸摸小腹,“说不定,肚子里已经有小豆芽了。”

阿暮都不敢看琳琅,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其实那晚的记忆并不深刻,他中了药,被药物控制,做着男人本能的事情。

“对、对不起。”他声如蚊蝇。

“不是你的错,我还得感谢你,给我送了个聪明可爱的宝贝。”琳琅从来不后悔有了儿子,相反,她很爱儿子,是她的宝贝啊。

阿暮不怀疑琳琅怎么这么确定,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个孩子了,他只觉得琳琅对他很包容,发生了那样的事情,还想着救他。

他知道一个女子的名誉有多重要,她想的不是自己,而是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等我好了,我写话本子挣钱,我还能抄书。”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能挣钱的方式。

琳琅当然不能打消他的积极性,“好,等你赚钱养我。”

救治一个人的身体容易,救一个人的心难。阿暮有了活下去的希望,琳琅太高兴了,十分欣慰。

阿暮是个勇敢的人,可能这辈子都走不出曾经的痛和阴影,却能坚强的走下去。

琳琅想,若是他没有经历种种,会是多么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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