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节选


第1章 此情不关风与月
“墨,报告发你了啊!”
“好,”杨小墨滑动着鼠标,点开了自己的工作邮箱,确认查收林雪儿刚提交过来的产品测试报告,回复道,“嗯,收到了。”
“哎,打工人不容易啊!”坐在她工位旁的林雪儿,终于能大幅度地伸着懒腰,发出疲惫且慵懒的叹息声音。
时间早过八点,窗外夜色正浓。
她们当下所在的整个博美化妆品园区内,虽还有部分办公室灯火通明着,但四周早已笼罩了一片安静祥和的氛围。
林雪儿对着办公桌上常年摆放的台式镜子,简单补了个妆容,便开始催促她下班。
“墨,快走走走…吃面去!”
“好,等我一下啊。”杨小墨依然盯着电脑,嘴里呢喃着。
可林雪儿一秒都不想多待,有些不耐烦地起身,直接握起了她的手,帮她操纵着鼠标,“还等什么等,面馆都打烊了,那些个报告,你回家去看!”
在依次点击了文件和电脑的关闭按钮后,林雪儿就从椅背上拿起她的外套,让她赶紧穿上,又递来她的小提包。
她勾起包,刚穿好一只外衣袖子,林雪儿就兴奋地单手握拳高举,发号施令。
被林雪儿这样火急火燎地拉着,她只好先顺手将两人座椅推至桌下摆正,无比慌乱地随林雪儿来到了办公楼下。
正值四月,气温还有些低。
林雪儿上身只套了件很薄的黑色印花卫衣,下面搭配着皮短裤,光露着两条白皙大长腿,被路灯照得发亮。
杨小墨见林雪儿感冒才好,便以别再着凉为由,将卫衣帽子为雪儿轻轻戴上。
林雪儿尖叫着,立即取下帽子,嘴里说着“您老可行行好吧”,急忙地从卫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镜子,撩拨着那干净利落的短发。
林雪儿是坚决反对一切可能破坏自己造型的行为!
可杨小墨认为,林雪儿这是要风度,不要温度。
犹如其他人对雪儿的夸赞:果真是无比美丽动人,冷冻的“冻”!
林雪儿整理好发型,满意地收回镜子,又顺势将杨小墨的外套帽子也扣上,冷不丁地冒出一句,“嗬,好大一个...绿帽子!”
杨小墨面无表情地瞅了林雪儿一眼,瞧见雪儿捧腹大笑,只能自认倒霉地向前走着,谁叫她今天正好挑了这件墨绿色针织开衫呢!
不一会儿,身后便传来了林雪儿的呼叫,她故意不予理会,继续自顾自地走。
直到林雪儿紧追上她,搂着她的肩膀,两人才又有说有笑地一同穿过通往公司大门的必经林荫道。
公司依然沿用着那种最为老旧的铁门,如果过了正常上下班时间出入公司,一律需要请求守门的李伯帮忙用钥匙打开。
李伯已年过六旬,可能因为年轻时当过兵,腰杆如今依旧挺拔,身体还很健朗,至少杨小墨从未看到过他“擅离职守”。
他对博美所有员工都是笑嘻嘻的,时而鼓励加油,时而嘘寒问暖,是个非常亲切可爱的老伯!
看着李伯和平日一样,坐在门口休息室的摇椅上听着广播,她们异口同声地朝屋里唤着,“李伯好!”
听到声音的李伯,缓缓起身,披了件军大衣走了出来,对她们笑道,“小墨、雪儿,你俩又这么晚啊!”
杨小墨向李伯微微低头致歉,“是啊,李伯,打扰到您休息了!”
李伯当然不会在意,见她们跨出大门,则是说着同样嘱咐的话,“天黑回家要走大路,记得安全第一啊!”
老实说,博美的地理位置是有些偏僻,附近没有地铁,公交差不多半小时一趟。如果算打车前往丽都市中心,起码也得一个小时起步。
她俩合租的小两居,就位于公司与市中心的中间地段,恰好不偏不倚,两头均能兼顾。
这也是当时,在综合考虑了“人力”、“物力”、“财力”之后的最佳选择!
“放心吧,李伯!喏...今天又有警察叔叔呢!”林雪儿拍着杨小墨的肩膀,不停地翘起下巴,示意她和李伯看向马路对面。
林雪儿口中叫着的那个“警察叔叔”,是杨小墨交往了五年的男朋友,宋铮。
宋铮大步走近,和李伯微躬问好。
李伯朝他摆摆手,安心地锁好铁门,返回到休息室。
那里,早已可以称得上是李伯的第二个“家”了。
宋铮面对着杨小墨,伸手摸了摸她头上的绿色帽子,觉得她这样的装扮很可爱,嘴角也不自觉上扬起来。
杨小墨其实不算太矮,净身高有一米六五,和林雪儿是差不多的,只是她更瘦弱,看起来就显得更平坦、更小巧一些。
她和宋铮的高度差距,比堪称完美的12厘米还要多个几公分。
她每每看他,都要仰着脑袋。
于是她时常竖起大拇指,自嘲道:颈椎问题哪里治,多看宋铮准没事,疗程快、效果好、费用全免,值得拥有!
宋铮的脸色看着有些憔悴,依他这个穿着,应该是从单位赶来。
杨小墨猜想着,他估计又有好几天没能睡整觉了,默默心疼不已。但她通常不会询问,毕竟他的工作一向保密。
“冷吗?”宋铮照常关心着,将她的外套拉拢一些,为她系上开衫扣子。
她收起担心,对他摇摇头,浅笑问道,“你等多久了?”
“没多久,刚来。”
“这么巧吗?”她明知不会这么巧。
宋铮莞尔一笑,没有再回答。
其实他来这有很长一会了。
来之前,他和她发过消息,问她在干嘛,见她回复说还要加会班,他就直接从警局赶来等着她。
即使,只为了多她看两眼,护送她回家也好!
“啪!”一个巴掌声传来。
杨小墨和宋铮两人齐刷刷地看向身旁的林雪儿。
林雪儿指着空气,皱眉发问,“难道你们看不到吗?”
杨小墨看半天也没看明白,不解回答,“看到什么?”
“好多…好多粉色泡泡啊,”林雪儿说着,冲他们两人翻了大白眼,“喂!你俩这羡煞旁人的样子,能不能考虑一下马尔济斯?”
宋铮满脸疑惑,他以为林雪儿在说哪个人名。
杨小墨可是瞬间意会,捂嘴偷笑。
马尔济斯犬,又被叫做“摩天使”,是欧洲最古老的犬种。最重要的是,它毛色洁白如雪,毛发柔顺如丝,被很多人认为是最高贵的美犬。
所以,如果必须是一只“单身狗”,林雪儿宁愿选择当马尔济斯。
这是林雪儿辛苦从网上搜索得来的“天选之子”!
“你们吃了吗?”宋铮开启了新话题。
杨小墨回复,“我们还没,你呢?”
“我也没吃,那走吧,小墨...林雪也一起。”
宋铮总是叫林雪儿为林雪。
林雪儿举双手投降,“呵,不用了,警察叔叔,你抓墨就行了,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
“雪儿,你这算不算不打自招?”杨小墨打趣着。
“谁说的,本人可是大大的良好市民,虽然美得发光,但也不屑当电灯泡,拜!”林雪儿撂下这句话,转身离开。
她再次向林雪儿发出邀请。
林雪儿也只是背对着摆手,但走了两步,又突然倒回来,在她耳边故意说着:墨,晚上就不给你留门啦!
她斜眼盯着林雪儿,用眼色告知:明知顾问。
林雪儿只得强调,让她别太早回家。
然后,在调头离开的同时,还不忘小声嘟囔着,“哎,孺子不可教啊!”
在林雪儿心中,杨小墨是个极其传统的人!
明明在学生时期,她就和宋铮彼此确定了心意,两人硬是拖到大二那年才正式交往。如今也都老大不小了,一个不在外过夜,一个也不邀请对方在外过夜。
要是剧情进展得再快些,不求多,就最低的两倍速吧,林雪儿都能教他们的孩子打扮了!